转自海大官方网站,原文地址: http://www2.ouc.edu.cn/yzb/Article_Show.asp?ArticleID=736. r' X& ?- z# h5 a
4 z; C# Q2 K/ e$ Y) J3 s k 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,促进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,学校决定从2009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。 % {7 N* y. Y7 W% C$ Y9 J- o
改革的主要内容,一是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,增强导师在研究生招生与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;二是实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,建立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,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和奖助覆盖面。
9 i* M( T1 U5 L" ?! @; e4 p 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学业奖学金、专项奖学金、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, 奖助范围为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(含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)。 * u. m( d/ V3 _
改革以后,在校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将得到大幅度提高。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一般为3000-5000元/年,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最高可以达到12000元/年以上。
( {* t% k0 i. v, l# K# U7 D附: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标准
- K0 B( W5 {. e: A
1 w4 Q" C. F& S1 s4 \注:1.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调整一次,发放年限不超过3年。
+ J K- L" d& C [) J 2.第一学年统考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录取总成绩排序评定奖学金等级,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;第二、三学年根据研究生的思想品德、课程成绩、参加科研工作和社会活动等综合评定其奖学金等级。 - N7 _0 O/ R2 s* c$ t0 c
3.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等国家定向招生计划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。
; K& J# U' _. H 4.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。
- G3 e) Y. S6 k: a) b' j6 v% }8 S' H1 C" I w. |( G3 J
2 a! e- X% \; R2 _# k4 `
表2 助研助学金基本标准及构成(单位:元/年·生) 培养层次 | 等级 | 比例 | 额度 | 博士生 | 一等 | 30% | 7000 | 二等 | 60% | 3000 | 硕士生 | 一等 | 导师 自定 | 2000 | 二等 | 1000 |
|